本報訊 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發布通知提出,2024年,將在全國范圍選擇35個傳統村落集中的縣(縣級市、區、旗及直轄市下轄區縣,以下統稱縣),開展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利用示范,示范期2年。
通知明確,將在傳統建筑保護和活化利用、縣域統籌推進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創新傳統村落保護利用方式、傳承發展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探索和推廣一批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
通知要求,申報縣應擁有5個及以上列入國家保護名錄的中國傳統村落,每個省份可以推薦1—2個縣參評示范縣。已獲得中央財政支持的示范市州、示范縣,不得重復申報。支持重點向位于中西部、基礎工作較扎實、鄉村特色產業成熟度較高的地區傾斜,重點支持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推動鄉村全面振興。
中央財政對示范縣予以定額獎補,其中東、中、西部示范縣補助基準分別為3000萬元、4000萬元、5000萬元;同時根據示范縣擁有中國傳統村落數量情況賦予相應獎補系數,擁有5—9個、10—19個、20個及以上中國傳統村落的示范縣補助系數分別為1、1.25、1.5。每個示范縣的補助資金為相應的補助基準乘以補助系數。
(鐘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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