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其中多方面的部署可以看出建筑行業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走向。
深化國資國企改革
《決定》提出,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完善管理監督體制機制,增強各有關管理部門戰略協同,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爭力。進一步明晰不同類型國有企業功能定位,完善主責主業管理,明確國有資本重點投資領域和方向。推動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向關系國計民生的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公益性領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健全國有企業推進原始創新制度安排。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完善國有企業分類考核評價體系,開展國有經濟增加值核算。推進能源、鐵路、電信、水利、公用事業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健全監管體制機制。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
《決定》提到,要推動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規范地方招商引資法規制度,嚴禁違法違規給予政策優惠行為。建立健全統一規范、信息共享的招標投標和政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實現項目全流程公開管理。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國家標準體系,深化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改革。
健全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體制機制
《決定》指出,構建新型基礎設施規劃和標準體系,健全新型基礎設施融合利用機制,推進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拓寬多元化投融資渠道,健全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機制。深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改革,推進鐵路體制改革,發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經濟,推動收費公路政策優化。提高航運保險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務水平,推進海事仲裁制度規則創新。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機制。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決定》要求,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優化重大科技創新組織機制,統籌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科技創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隊伍體系化、建制化、協同化。加強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完善國家實驗室體系,優化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定位和布局,推進科技創新央地協同,統籌各類科創平臺建設,鼓勵和規范發展新型研發機構,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引領作用,加強創新資源統籌和力量組織,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構建科技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應對體系,加強科技基礎條件自主保障。健全科技社團管理制度。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鼓勵在華設立國際科技組織,優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團對外專業交流合作管理機制。
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
《決定》提到,要構建產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良性互動機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的辦法。
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健全城市規劃體系,引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集約緊湊布局。深化城市建設、運營、治理體制改革,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推動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體系,建立都市圈同城化發展體制機制。深化賦予特大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改革。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規,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老舊管線改造升級,深化城市安全韌性提升行動。
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決定》提出,要加快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群體剛性住房需求。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或調減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
全會的一系列部署,突出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領域改革協同發力,將進一步推動改革突出重點、全面深化,也必將引領中國建筑行業開啟新的輝煌篇章。
(曹 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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