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 記者 王富亮 ) 10月30日,河南省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發布《關于號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房票安置工作的通知》。通知稱,為保障群眾得到快速安置,助力全市房票安置工作順利實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請各房地產開發企業響應政府號召,積極參與房票安置工作。
文件提出,全市所有在售房地產項目都在房票允許購買范圍內,群眾所持房票與等價貨幣有相同購買能力,應在選擇范圍、房屋定價及優惠政策方面與一般客戶享有相同權利。結合工作實際,目前正在推進的房票安置項目為已獲批2024年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以購代建的項目,根據目前資金使用相關規定,只支持購買住宅。若后期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資金使用政策出現調整,或非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項目啟動房票安置工作,另行通知。
此外,群眾持有的房票都有對應的資金,都能夠及時、足額予以兌付,請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放心接受房票,隨時向項目所在轄區指定兌付主體申請資金兌付。預售項目兌付的資金均需進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保交樓、保交房現房銷售項目兌付的資金均需進入共管賬戶。請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加強項目建設和管理,確保項目按時保質交付。
鄭州市房協稱,房票僅作為群眾購房使用,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嚴格遵守鄭州市關于房票安置工作的相關政策,按照規定流程操作,不得為不法人員套現、私下流通、挪作他用等違規行為提供便利。
通知顯示,根據目前情況,已經啟動的房票安置工作分為兩類、涉及五個轄區,其中,中原區、二七區、惠濟區、高新區為電子房票,航空港區為紙質房票,無論電子房票還是紙質房票,均可在全市已取得銷售手續的房地產項目購買住房。
通知同時提醒,對于落實政府政策不力,違規操作,弄虛作假,提供不實信息或區別對待房票安置群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不良行為由住房管理部門記入信用檔案;對于群眾反映問題突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移交相關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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