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宿遷市全面落實國家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要求,積極探索海綿城市建設實施路徑,逐步形成了以“四個堅持”為核心的海綿城市建設推進模式,城市水安全、水環境得到顯著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
堅持問題導向 實施全域謀劃推動
宿遷市牢固樹立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的理念,把城市生態安全韌性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構建良好的山水城關系,為水留空間、留出路。按照“當年發現、當年治理”的原則,積極推進城市易澇積水點治理,累計消除36個易澇積水點。結合管網排水能力評估結果,全面梳理內澇積水原因,制定“一點一策”方案,通過實施源頭減排、完善收水設施、管網提標改造、打通排水出路等措施,系統提高排水防澇能力。統籌推進生態空間治理與修復,實施牛角淹、月堤湖等調蓄項目,增加雨洪調蓄容積640萬立方米,削減上游洪峰流量30%以上,蓄排并舉提升防澇韌性。
堅持統籌推進 加強集中連片建設
宿遷市在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統籌推進樂享園林、污水再生利用等相關工作;建成14處融合“樂享園林”理念的海綿公園,讓群眾在高質量發展中享受高品質生活;成功創建國家典型地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城市,全力打好完善再生水管理機制、優化再生水配置體系的“組合拳”,著力推動再生水成為城市“第二水源”。在推進系統化全域海綿城市建設中,要求各區建設不少于1個、面積不小于2平方公里的海綿城市達標示范片區,綜合采取生態措施與工程措施,統籌城市內澇治理、污水提質增效、城市更新行動等工作,確保海綿城市建設“干一片、成一片”。目前已建成5個示范片區,總面積達15平方公里、占建成區面積的10%以上。
堅持立法先行 建立專人專崗機制
宿遷市積極推動海綿城市法制化建設。2022年9月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了《宿遷市海綿城市條例》,該條例是江蘇省首部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各相關單位結合自身情況積極創新海綿城市管控模式,探索出“園林+海綿”“排水+海綿”“水保+海綿”等聯審聯驗模式,實現了海綿城市建設從規劃、設計、施工到驗收、維護等環節的全流程閉環管控。同時統籌調配編制資源保障海綿示范城市建設,市、區兩級均成立了海綿城市建設服務中心,承擔海綿城市建設推進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形成“一市五區”全覆蓋的組織架構;市、區兩級海綿城市建設管理中心設置專崗專職負責海綿城市建設,有效支撐了示范城市高質量建設,保障了系統化全域海綿城市建設常態化推進。
堅持部門聯動 強化考核保障體系
宿遷市建立了多專業協同、多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了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與水利部門統籌推進污水再生利用工作,成功創建國家典型地區再生水利益配置試點城市。與氣象部門建立了常態化的聯合會商、分析、研判機制,共商城市內澇風險預警處置,顯著提高了內澇防治能力和災害應對水平。
同時,充分發揮績效考核“指揮棒”作用,將海綿城市建設作為重要檢驗標準,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區積極落細落實措施,宿豫區將海綿城市要求細化為15項具體指標,切實做到高標準謀劃、高效率推進、高質量落實海綿城市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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