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江流域作為漢、苗、侗等多民族交融區域,其宗祠文化獨具特色,承載著從宗族認同到國家認同的歷史變遷。清水江流域少數民族宗祠社會功能的演變是一個由宗族血緣認同向國家政治認同轉化的過程,這一轉化通過國家制度推動、文化認同整合和地方治理實踐三條主線共同實現,成為國家認同建構的文化載體。
一、從族群符號到國家禮制:認同轉化的制度基礎
清水江流域少數民族宗祠的興起,源于國家制度層面的推動。明嘉靖年間"改土歸流"政策要求苗侗地區"建祠祀祖,以明人倫",將宗祠納入國家禮儀體系。《貴州通志》中"化苗為漢"的記載表明,宗祠建設被視為國家認同建構的重要工具。清代康熙《上諭十六條》和雍正《圣諭廣訓》進一步推動宗祠制度規范化,使其成為國家治理向基層社會延伸的制度紐帶。制度性推動使宗祠從單純的族群認同符號轉變為國家治理的延伸。以錦屏縣宗祠為例,其始建于明代但大興于清代,恰恰反映了國家政權對邊疆地區控制加強的時代背景。這種制度型轉化的本質是中央王朝通過宗祠文化載體,將國家意志滲透到少數民族社會結構中,使宗族組織成為連接國家與地方社會的橋梁。
二、從血緣聯結到文化認同:價值觀的整合與重構
宗祠社會功能從宗族認同向國家認同轉化的第二條路徑是文化認同的重構。如李斌(2013)所言,清水江流域苗侗族修建宗祠不僅是對國家的認同表現,更是構建自身"華夏世胄"身份的重要策略。這一論斷揭示了少數民族通過接受宗祠文化實現文化身份重塑的過程。宗祠的教育教化功能在文化認同轉化中扮演關鍵角色。清水江流域宗祠通過祭祀祖先、倡學辦學、議事集會等活動傳播儒家倫理觀念,如榕江縣《王氏族譜》記載的"仿漢制建祠,立族規十三條"。宗祠的匾額題詞、雕刻裝飾等文化符號也承載著國家認同的象征意義。黃振偉(2014)指出的宗祠雕刻既是建筑裝飾又是教育資源的雙重屬性,恰恰反映了宗祠在文化認同轉化中的媒介作用。通過宗祠,儒家文化價值觀念逐漸滲透到少數民族社會中,形成了共享的文化基因。這種文化認同整合使清水江流域少數民族在維持族群特性的同時,逐漸認同并接納了以儒家文化為核心的國家文化體系,實現了從血緣認同向文化認同的轉變。
三、從宗族自治到國家治理:社會功能的拓展與整合
清水江流域少數民族宗祠社會功能從宗族認同向國家認同轉化的第三條路徑是治理功能的拓展與整合。宗祠不僅是宗族內部事務的處理場所,還是連接國家與地方社會的治理節點。宗祠治理功能的拓展首先體現在司法與糾紛解決機制上。黎平縣《六洞款》規定"族內糾紛,先告宗祠;不服裁決,再稟官府",表明宗祠成為國家司法體系的前置環節,是國家治理與民間自治的銜接點。其次,宗祠在經濟領域發揮著組織功能,如張應強(2006)等學者指出的宗祠在木材貿易中的重要作用,使宗祠成為地方經濟與國家市場體系的連接器。此外,宗祠還承擔著民生保障功能,管理族產、賑濟族人,補充了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不足。通過治理功能的拓展與整合,宗祠實現了從宗族自治向國家治理的過渡,成為少數民族社會認同國家政治體系的實踐場域。宗族組織通過宗祠參與地方治理,既強化了少數民族對國家政治體系的認同,又為國家治理提供了有效的基層支撐。
五、結論
清水江流域少數民族宗祠社會功能的演進,從根本上實現了少數民族從宗族認同到國家認同的轉變,并通過制度推動、文化整合和治理實踐三條路徑共同實現,體現了中國傳統"家國同構"的文化邏輯。宗祠作為連接國家與社會、漢族與少數民族的文化紐帶,不僅是國家認同建構的歷史見證,也為當代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提供了重要的文化資源。
(作者何惠系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博士后、衡陽師范學院副教授;劉建軍系衡陽師范學院講師;本文系2024年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一般項目:《<皇清職貢圖>中湖南少數民族關系與國家認同研究》項目編號:24YBA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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