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浙江省溫州市發展改革委以《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為根本執法依據,從建立與完善全市發改系統散裝水泥執法檢查制度出發,充分發揮發改能源監測隊伍執法優勢,全方位開展散裝水泥企業和建設工程日常檢查,有目的地開展跨部門專項聯合執法,集中力量辦理違法處罰案件,有效推動了禁止現場攪拌、駕駛員培訓管理等工作,促進了散裝水泥行業有序發展。
近三年,溫州市、縣兩級開展散裝水泥行政執法檢查300余次,責令整改28家,立案4起,行政處罰4起。
堅持強根壯基,建立完善執法基本制度
2019年,溫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撤銷,散裝水泥執法檢查職能由溫州市發展改革委能源監測中心承擔。
以考核為指引,建立健全發改系統執法基本制度。溫州市發展改革委充分發揮市、縣兩級發改能源監測系統隊伍執法專業性優勢,從2019年起就建立和完善散裝水泥執法檢查基本制度;2021年起,研究制定并下發全市散裝水泥執法檢查任務和數量;近三年更是將每年散裝水泥執法檢查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溫州市人民政府對市發展改革委的考核、市發展改革委對委屬處室考核、市對縣考核三大考核體系中。
以規范化建設為導向,規范執法基礎性工作。研究制定散裝水泥行政處罰事項自由裁量基準,分3大類別6種違法行為15種違法情形,細化了處罰裁量基準;每年開展執法培訓,提高能源監測系統人員執法水平;同時結合自身節能、油氣管道、電力、招投標等領域執法工作經驗,梳理完善了散裝水泥執法文書樣張,規范了執法相關的基礎性工作。
以全省“8+X”執法改革為依據,完善散裝水泥執法處罰協同辦案制度。由于省、市條線不統一的原因,省級層面散裝水泥執法處罰事項于2021年完成交接,市級層面經過發改、市監多次面商,市政府協調會等工作,通過1年半的努力,于2022年底正式完成處罰職能交接;交接后,近兩年市級層面協同辦案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成功完成協同辦案3個,各項流程均較好的開展。
堅持面面俱到,全方位開展日常檢查
近三年,溫州市發展改革委年均開展散裝水泥企業和建設工程日常檢查100家/次,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要求實施。
對建設工程違法進行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的執法檢查。主要檢查當建設工程不具有可以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的情形,建設單位有否進行現場攪拌;當建設工程符合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的情形,建設單位有否事先報告等內容。
對專用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使用用車輛駕駛人的執法檢查。主要檢查專用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否使用未經業務技能和安全培訓的駕駛人駕駛專用車輛的行為,車隊日常管理、一車一檔、GPS和可視設備安裝等內容。
對違法使用袋裝水泥或者袋裝普通干混砂漿的執法檢查。主要檢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水泥制品企業有否使用袋裝水泥;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重點工程以及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有否使用袋裝水泥;“禁現”區域內,建設工程有否使用袋包裝普通干混砂漿等。
堅持有的放矢,多部門聯合開展專項執法
近三年,溫州市發展改革委聯合住建、市監、生態環保等部門共開展散裝水泥企業和建設工程跨部門專項聯合執法檢查約40家/次,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目的、有計劃的安排聯合執法,現場檢查時各部門各司其職,檢查完畢后發文通報結果,取得了較好效果。特別是每年聯合住建、市監部門開展的預拌混凝土專項檢查,企業十分重視,有利于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資質管理、駕駛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提升。今年,溫州市發展改革委把散裝水泥重點工作與執法檢查進行創新性的結合,與生態環保、住建部門完成溝通對接,正在開展針對2024年度預拌混凝土清潔生產迭代升級不重視、不作為企業的專項檢查,借專項聯合檢查之力,促散裝水泥行業管理重點工作推進。(丁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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